向大熊猫投喂竹笋花生,两游客被通报“终身禁入”,律师:合理合法
近日,有网友反映,8月26日下午,有游客向大熊猫“和叶”投喂竹笋,希望基地加强管理。
(资料图片)
昨天(8月27日)下午,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通报:因两位游客私自向大熊猫投喂竹笋、花生,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通报将终身禁止两位不文明游客再次进入参观。
对此,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李定胜律师表示,这种终身禁入,合理合法。
橙柿互动注意到,事实上,类似的禁入通报并非首次。
今年3月份,同样是在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天生残疾的大熊猫福菀被游客泼水。
后续调查,初步断定泼水的是3个女生,但由于人流众多,无法进一步确认其身份。
5月初,官方再发《关于不文明行为情况的通报》,一名游客因违规投喂熊猫,被成都熊猫谷景区通报:禁止其终身再次进入。
因擅自投喂熊猫、抛掷杂物等,3人1年内禁入园区,1名未成年人被严重警告。
7月初,一名游客参观时,用自拍杆逗弄幼年大熊猫别墅内一大熊猫。鉴于这种不文明参观和对大熊猫可能造成危害的行为,官方发布通报:禁止其终身再次进入熊猫基地(含熊猫谷)参观。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熊猫基地通过官方公众号通报的被限期禁入及终身禁入的游客有14人,其中6人再无机会入园,两人五年内禁入。
那么,基地做出这种的“禁入”,是否合乎法律所允许的范畴?
李定胜律师指出,原则上,经营者不得歧视消费者,不能拒绝游客参观消费。
但对不文明参观的消费者,为了保障国宝熊猫的安全,保障大多数顾客的参观权益,经营者有权拒绝个别消费者消费参观,为不文明的消费者敲响警钟,以倡导文明参观的良好风气。
橙柿互动注意到,做出禁入决定,大熊猫基地的做法并非孤例。
今年1月29日,上海迪士尼乐园里的星黛露人偶被一名男性游客拍打头部,而由于头套内部存在沉重的硬质传导结构,这一行为可能造成扮演者脑震荡甚至是鼓膜穿孔。
对此,迪士尼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有类似行为的游客将会作出标记,如影响正常游园,将禁止其再次入园。
今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迪士尼乐园发生不和谐一幕:一名男子在非吸烟区内抽烟,受到园方工作人员劝阻。该男子发怒称工作人员态度不好,要求她道歉。工作人员哭着道歉后离开。警方随即赶到现场,男子突然倒在地上“躺平”,当天园内的彩色庆典也受到影响取消。
对此,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方回应:事件中所涉及的游客,将被禁止未来再次进入上海迪士尼度假区。
李定胜律师称,实际上,这种“终身禁入”并不罕见,该规定散见于我国诸多法律法规中。
比如《证券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前款所称证券市场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定期限内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的制度。
《保险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体育法》规定: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引诱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因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导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检测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不得聘用上述人员。
殊途同归,以上终身禁入的法律规定制定的目的,均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利益,为了创造公平,合理,文明的社会环境。
经营者根据以上法律精神,作出符合公众利益的终身禁入规定合理合法。
2020年4月,八达岭长城规定:破坏文物者将终身不得“登长城做好汉”,以“黑名单”强化对破坏文物的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的惩戒。
而在一些通报中,有的用的是终生,有的用的是终身,那么这两者有区别吗?
李定胜律师认为,生活中,“终身”跟“终生”较为常见,都指人的一生、一辈子,但是,在语义侧重点上有所不同。
“终身”侧重于指切身的事情,常用于生活、婚姻、利益、职业、职务、权利等方面。
而“终生”则侧重于事业方面,多用于事业、工作、使命、抱负、业绩等方面。
但在法律上,基本上均使用“终身”的用语,例如《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